EHS环境安全管理
绿色制造咨询及认证服务
绿色制造体系
绿色制造,是一个基于全生命周期理念,综合考虑资源效率和环境影响相协调的现代化制造模式。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将绿色制造列为五大工程之一,为绿色制造指明了方向和目标。近年来,为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信部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措施,包括公布了前四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而如今第五批“绿色制造示范”推进工作也正如火如荼进行中。那么“绿色制造体系”内容是什么?工作程序是什么?评价要素有哪些?
一、高规格政策
二、内容解构
2016年9月20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文件指出绿色制造体系的主要工作包括: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的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在纵向上包含了绿色产品的设计、产品的生产加工、以及产品的供应链建设;而在横向上,则将工厂、产业链及整个园区有机的衔接在一起。
1.绿色工厂
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
1.2指标体系架构
1.2申报要点
第五批申报鼓励家用电器、纺织、医药、食品、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行业加快创建绿色工厂。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铜冶炼、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焦化、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2.绿色设计产品
绿色设计产品是以绿色制造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最终体现,侧重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
2.1指标体系架构
2.2申报要点
第五批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申请产品仅限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
3.绿色园区
绿色园区是突出绿色理念和要求的生产企业和基础设施集聚的平台,侧重于园区内工厂之间的统筹管理和协同链接。
3.1指标体系架构
3.2申报要点
绿色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选取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园区进行申报,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园区建设工作。
4.绿色供应链
绿色供应链是绿色制造理论与供应链管理技术结合的产物,侧重于供应链节点上企业的协调与协作。
4.1指标体系架构
4.2申报要点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申报范围涵盖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机械、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电子商务、快递包装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企业。
三、工作程序
四、绿色制造体系的建设原则
1.市场驱动,政府引导。市场化驱动就是以企业为绿色制造体系的建设
主体,政府从公共服务的角度,强化标准制定和实施,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和培育绿色制造服务行业,提升先进示范知名度和影响力,使企业获得实在的效益,从而激发出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
2.标准引领,评价保障。发挥标准体系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中的引领作
用,以公平、公正、公开的绿色制造评价体系为保障,规范和促进绿色制
造体系建设。
3.多方参与,协作共享。按照平等、开放、协作、共赢的工作思路,科
研院所、行业协会、生产企业、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绿色制造
体系建设工作。
4.重点突破,协同推进。优先选择重点区域、行业及产品等开展绿色制
造体系建设,积极应用管理平台和大数据等手段,提升政府、园区、企业
对绿色制造的管理水平,及时总结并推广先进示范的建设经验,协同推进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五、绿色制造体系的政策扶持
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技术改造、节能减排、清洁生产、专项建设基金等资金渠道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集中力量支持传统产业改造、绿色制造试点示范、资源综合利用等。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及环保(专用)装备等领域财税支持政策,将绿色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
以绿色金融支持工业绿色发展,不断扩大工业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规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绿色消费信贷业务。积极研究设立工业绿色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绿色制造业。建立企业绿色发展水平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贷款联动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绿色转型提供便捷、优惠的担保服务和信贷支持,积极发展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
六、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意义
1.绿色制造是解决国家资源和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
重要任务,是行业实现绿色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选择。
2.绿色制造体系的建立,可推动企业健全绿色发展长效机制,走高效、清
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确定企业在工业绿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3.打造成为行业绿色发展标杆,提升企业品牌绿色竞争力和影响力。
4.可获得政府促进绿色转型的财税、金融、产业政策的支持,包括绿色节能
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单。
5. 领军型企业可作为牵头单位,联合重点企业、上下游企业、绿色制造方
面第三方服务公司以及研究机构等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方式协同推进,承担绿色制造系统集成任务,并获得中央财政支持。
七、绿色工厂评价
1.绿色工厂评价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体系,制定《绿色工厂评价通则》以及各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标准。
绿色工厂试点示范项目评价工作按行业进行,工厂所属行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分类。
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在本地区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细化绿色工厂创建工作内容,并依据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明确本地区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及评分标准,达到地方规定的分数要求的单位纳入绿色工厂名单。
2.绿色工厂评价方式
企业(含央企)、园区按照绿色制造体系的相关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并进行自评价;
企业、园区达到绿色工厂标准时,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相应的评价标准开展现场评价:
ü  收集评价证据,证据收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查看报告文件、统计报表、
原始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相关人员的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
等;
ü  对评价证据进行分析,评价工厂是否满足评价要求提出的综合评价指标。
3.绿色工厂申报示范企业要求及后续监督
3.1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对照相关标准或要求进行自评价后,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合格的企业可按所在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程序,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3.2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确认后,向工信部推荐评估合格、在本地区成绩突出且具有代表性的绿色工厂名单,并随附相关材料。工信部将在地方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评价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必要时采用现场抽查等方式,确定国家级绿色工厂示范名单,按程序公示后向社会发布。
3.3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公布列入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园区的绿色制造水平指标及先进经验等信息。不定期对示范企业自我声明信息开展抽查,对抽查不符合绿色制造示范要求的,从示范名单中除名,连续三次抽查无问题的,在五年内免于抽查。
八、绿色评价服务内容
1.为客户提供绿色制造申报资料申请、体系建立等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建
立集资源、能源、环境、安全、职业卫生为一体的绿色管理体系,将绿色管理贯穿于企业研发、设计、采购、生产、营销、服务等全过程,实现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绿色化;
2.为客户提供绿色工厂自评价服务,协助完成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
3.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工作,出具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具体
内容包括申报工厂是否符合绿色工厂要求进行评价,说明各评价指标值及是否符合评价要求情况,描述主要创建做法及工作亮点,对工厂持续创建绿色工厂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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